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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柯姓婦人,去年9月24日上午7點半出門,因臨時無安全帽,竟在安樂區基金一路某社區停車場內,竊取別人放在機車座墊上的安全帽一頂得手,被基隆市警局依竊盜罪送法辦。基隆地檢署表示,柯姓婦人上午7點半取走別人的安全帽使用,當天下午2點,自行把安全帽歸還,安全帽林姓主人尚未調取監視器及報警,柯婦竊取安全帽的行為尚未被發現,顯見柯辯稱是為圖一時的方便尚堪採信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茲姆茲姆公仔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只是柯婦未得告訴人的同意就拿走安全帽,並無據為己有的不法所有意圖,她的行為雖有不妥,但僅為刑法所稱的「使用竊星際寶貝盜」,與刑法所稱的竊盜構成要件不符,所以認定柯婦罪嫌不足,不起訴。基隆市一名婦人拿走別人安全帽使用,在帽子主人報警前歸還帽子,就不算竊盜。圖與本事件無關。記者吳淑君/攝影 分享 facebook B6328E8E3DF80A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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